星期二, 11月 07, 2006

我們都是罪人

生平第一次看檢察官的起訴書,厚厚的一疊,或許是第一次看,不容易看懂,還要佐以報章媒體的「導讀」,才能理出端倪。似懂非懂的看完後了,我只記得幾個keyword,「移花接木」,「無中生有」,「不符經驗法則」...有人犯了罪,被抓到了。

隔兩天,我緊盯著電視看總統的「向人民報告」,看了之後有些後悔,感覺很浪費時間,並且讓自己的心情變的很複雜,實在不知道怎麼排解,只好再次的向上帝禱告,求祂的國祂的義可以行在我們這片土地上。

我在想身為基督徒怎麼來看待這些事情?

聖經裡面說這世上沒有一個是義人,我們都是罪人,如果以上帝的標準來看,我們都犯了罪。我在還沒信主前,不太能認同這種說法。後來終於能慢慢地體會,甚至覺得其實我們每天都在犯罪,罪大罪小(世俗的標準來判定)、有沒有讓別人知道而已,真正的基督徒對罪敏感,尤其對違反世俗道德的罪特別為是。Sunny就常常對我說這樣的話「我要不是基督徒,我早就...」,信仰的力量,讓我們拒絕了許多犯罪的事。我們一般常說「舉頭三尺有神明」,不過這神明是上帝,我們的所作所為、所思索想祂都知道,死後是有審判的。

我相信神會施行他的審判,任何人都無法避免。

即便如此,我們終究是個罪人,不留意就偏離了神的公義。我常常在思想聖經上說的「你們不要論斷人」,因為這是人最常犯的罪。聖經又說「你們不要論斷人,就不被論斷;你們不要定人的罪,就不被定罪;你們要饒恕人,就必蒙饒恕」「你這人哪,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,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,你以為能逃脫 神的審判嗎?」我常常看見自己就是這樣,常常自己在無意之間,論斷別人的不是,其實自己也不過如此,只是不自知,或對自己寬容以待罷了。

寫至此,我想我找到答案了,我不應該對這些不公不義的事過於憤怒或覺得無力感,我應該為犯罪的人禱告、為我們的國家社會禱告,神有祂的處置和審判,如果有幸,在我們短暫的生命中可以看得到,要不然,更長的未來絕對會有公斷。

或許對於實際受影響或處在困苦之中的人不會和我有相同的想法,我想這可以理解,但我相信如果他們和我有相同的信仰,應該會有相似的感受吧!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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